商标驳回复审撰写
商标驳回复审的撰写主要需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:复审申请人的基本信息、商标驳回的具体情况、复审理由、证据材料清单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。以下是一个基本的撰写框架和注意事项:
一、复审申请人的基本信息
在这部分,需要详细填写申请人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,确保商标局能够准确联系到申请人。
二、商标驳回的具体情况
在这部分,需要详细说明商标被驳回的具体情况,包括驳回的商标名称、申请号、驳回理由等。这些信息可以从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中获取。
三、复审理由
这是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的核心部分,需要针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逐一反驳。在撰写复审理由时,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1、针对性:要针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反驳,不能偏离主题;
2、逻辑性:反驳理由要有逻辑性,能够自圆其说;
3、证据支持:如果有相关证据支持反驳理由,一定要在申请书中提及,并附上证据清单。
四、证据材料清单
在这部分,需要列出所有支持复审理由的证据材料,并注明每一份证据的名称、来源和证明目的。证据材料可以包括商标注册证书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、相关公证书等。
五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在这部分,可以列举其他有利于复审的事项,例如商标的重要性、申请人的诚信经营情况等。
在撰写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时,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1、语言要规范、准确,避免使用模糊、不确定的表述;
2、申请书要简洁明了,避免冗长和无关的内容;
3、要按照商标局的格式要求撰写申请书,确保格式正确。
最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,当事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因此,在撰写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时,要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申请,并保留好相关的提交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