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项目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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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奖补及申报流程汇编附申报时间、条件、材料的具体内容,小编给大家整理好了申报资料,一起来看看吧,有不懂的可以联系我们猎标企服:188-5691-4355(刘老师)。
一、申报流程
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,进入“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”—“省科技重大专项”,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,并提交上报。合肥市科技局将按照通知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公示、推荐。
二、信用核查及承诺
根据省厅通知要求,申报单位需科研及社会信用良好,各单位申报前自行通过“信用中国”、“信用安徽”、“信用合肥”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等官方平台开展信用自查,确保项目单位、法人代表和项目主持人均不存在信用问题,并填报《诚信承诺书》。
三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
1、申请单位在线申报后,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(暂不需市科技局审核通过)一式一份,签章后报送所属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局。
2、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,需行文将推荐材料包括:推荐函1份、推荐项目清单(纸质版2份,资配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各1份,同时报送电子版)、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,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(按本通知下文的领域分类报送),逾期视为放弃。
3、申报项目通过省厅评审并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,申报单位重新打印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)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。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,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。未公示项目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。
四、申报奖补
1、技术攻关专项项目,按照200万元/项、150万元/项、100 万元/项三档给予支持;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,按照300 万元/项给予支持;大别山等革命老区、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项目,按照100万元/项、60万元/项两档予以支持。
2、省财政资助经费可分期拨款,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 总额的50%。
3、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,省在市(县)先行投入的基础上 予以资助,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%,省和市(县)分别按不高于20%给予资助。
五、申报条件
1、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事业单位,有较强的创新能力、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, 运行管理规范,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。
2、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。企业2019年度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%;高校、研究院所等 事业单位2019年度研发投入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。
3、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(2020年成立的除外)申报项目, 原则上不予推荐。2018、2019年所得税为零的企业申报项目,应 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。
4、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(聘用人员需与 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,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 年不少于6个月;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,保 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,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;没有主 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(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后补助项目、 绩效奖励类项目除外);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(按申报截止 日计算);超过57周岁的,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 承诺函(如返聘、延迟退休等).
5、技术攻关专项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,有明 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、产业化绩效目标,具有较强的创新性、 可行性、可考核性。
6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应由我省企业牵头申报,项 目申报单位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与省内外高校、科研院所 签订技术作价投资、技术转让或许可3类合同。该专项旨在将高 校、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重大产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(新产品、 技术、工艺、方法等)进行工程化研发、熟化后,应用到生产实践中。
7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重点支持大别 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的省级及以上农(林)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牵头,与省内高校、科研院所合作申报,在上述地区开展科技 成果转化、产业化或示范推广等,申报领域需符合农业领域申报指南。
8、合作申报的项目,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 效力的协议,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,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、 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、知识产权的分配等。
9、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 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项目申报单位(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 究所)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、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 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,近3年内有逾期未 申请结题验收、撤销、不通过验收情况的,不得申报。
10、每户企业限报一个项目;企业承担有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、 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(30万及以下的扶贫项目除外),原则上不得申报。
11、项目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、项目主持人应就单位及个人 的科研及社会信用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书面承诺。项目归口 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履职尽责,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核查。